第4章 这个车夫不一般
“大元,回来了。”陈叔招呼他。
“嗯,陈叔,晒太阳呢?”余大元把门板卸下来,脸上堆起笑。
陈叔嘆了口气:“哎,大元,方长官通知又要交税了。”
“是啊,这次还不低呢,整整五个大洋!”
余大元嘆气的说著,但手中的动作没有停,借著身体挡住陈叔的目光,把之前的滷肉放进锅里。
“哎,造孽啊,这五个大洋一交,我这月算白干了!”陈叔拍著大腿。
余大元没接话。
他想起刚才进货路上看见的那个袖口磨破的年轻人,想起鹤年堂门口抹眼泪的老太太,想起老马说的“日本人天天在搞演习”。
“可不是吗,这帮吃白食的......”他低声嘟囔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陈叔听见。
“哎呦,大元,你可別乱说。”陈叔连忙拉住他,往四周瞄了瞄,“小心让人听见,举报你!”
余大元这才反应过来,也跟著往四周瞄了瞄,脸色有点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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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看他这样,反倒心软了:“没事没事,没人听见。下回可不能再这么说了。”
余大元点点头,低声说:“也就在陈叔面前,我敢这么说。”
陈叔乐了,伸手拍了拍他肩膀。
然后伸头往锅里瞧,不由地惊嘆一声!
“肉都卖光了?”
“差不多,最近生意不错,一个早上,肉差不多就卖光了。”
“哟,那可糟了,你陈大哥今天回来,我还想给他买点肉吃呢。”
陈叔有些可惜,余大元这的滷肉不仅肉美,味道香,尤其最近,这味道太香了,他都忍不住要买几块。
而且大元这个孩子给的量还足,每回是二两,但实际上,二两高高的,差不多二两半了。
“陈叔,別怕,还有一块腱子肉,我留著中午打打牙祭,行了,这回留著给陈大哥解解馋。”
说著话,余大元就把锅盖揭开,里面剩下一块切剩下的腱子肉。
看上去將近三两。
余大元捞上来,切好,用油纸包好,麻绳十字节。
而陈叔拿出两毛钱,有些肉疼的放到了柜檯上。
余大元把之前的豆汁碗,加上滷肉,还有那两毛钱放到了陈叔的手里。
陈叔连忙推辞,“怎么能不收钱?”
余大元露出憨厚的笑容,“陈叔,这肉是剩下的,本来就准备打打牙祭的,就当我请您老吃肉了。”
一边说话,一边把钱狠狠的放到了陈叔的怀里,“我还年轻,有的事情还不是很懂,这还需要您老在旁边照看著呢!”
刚想往回推的陈叔,身体一顿,想到刚才余大元的冒失,“好吧!”
陈叔点点头,隨后向自己的铺子走去。
而余大元回到店铺,从空间里拿出剩下一半的肉,没错刚才车上的肉只有一半。
余大元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堵住周围人的嘴。
毕竟买卖好不好做,邻居们应该心里有数。
就像他这个小铺子,每天买了多少的肉,就能猜到一天卖了多少钱。
余大元一个人,人生地不熟,在这个胡同里开铺子,生意好了,难免让人惦记。
生意不好,大家都相安无事,生意好了,有些人那就眼红了,这就是人性。
余大元从来不敢赌人性。
眼看到了午时,从大清早起来的余大元,还没有填饱肚子。
正好趁现在清净,他从空间里拿出两个窝头,这还是从窝头铺子里买来的。
顺便沾著滷肉汤,填饱了肚子。
別看他是卖滷肉的,让他放开吃,他可捨不得。
填饱肚子之后,余大元开始忙了。
先把买回来的肉用清水泡上,去去血水,之后在放在锅里烧开,再停火燜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烧一个时辰就可以了。
剩下的下水那就麻烦了,要仔细的清理,去腥去臭,用热水炒一下。
之后再放入锅里,用老汤浸泡,大火烧开,燜上一夜。
第二天午时,大火烧一个时辰就可以了。
现在昨天装下水的那口大锅,已经烧开,揭开锅盖,瞬间,香气充满小铺,飘荡在胡同各处。
“掌柜的,来半斤猪肝!”
“掌柜的,来二两大肠!”
“掌柜的,来个猪心!”
直到傍晚,昨天准备的下水基本卖光了,余大元高兴的直哼哼小调。
“掌柜的,来二两猪肝。”
“客官,对不住了,都卖光了,下回你赶早!”
余大元满脸笑容的把客人送走。
“我说,元子,你生意这么好,都卖光了?”
远处一个拉洋车的车夫把车停在路边,朝他走来。
精瘦精瘦的,浑身晒得黑亮,走近一看,像煤炭成精了。
那张脸,看著没有五十也有四十,但余大元知道他才三十多。
“文大哥!”余大元脸上堆起笑,从铺子里端了碗水出来。
文三接过来仰头灌了,抹抹嘴,往铺子里一瞅:“真卖光了?”
“真没了。”
文三一拍大腿:“我还说顺道来切二两呢。”他把车往墙边靠了靠,嘆口气。
余大元看著他,没急著接话。
文三这人他了解,没事不会专门跑来“顺道”,准是又馋了。
“文大哥,你不是在拉包月吗?”
拉洋车的车夫一般都是拉散客,一天能挣个几毛钱,每月下来挣不到几个大洋,而这包月那是管吃管住,每月还有七八个大洋,包月是他们车夫人生的天花板。
余大元还记得当时文大哥拉上包月高兴的,拽著他就要去白房子,爽一爽。
怎么现在开始拉散客了?
“啊,这不是东家看我这段时间太辛苦,给我放假了。”文三一挺小胸脯,言辞凿凿的说道。
这话,余大元只是听听,他半个字都不信。
他和文三认识的时间,那是他刚来到京城的时候,那时文三也混的不好,吃上顿没下顿。
但也给过他半个窝头,这半个窝头的情分,让余大元一直记著。
文三有三大爱好:喝酒,吹牛,扇大嘴巴子,自然了他是那个被人扇的,因为喝酒,喝高了,就开始胡乱吹牛。
只要过了四两,他就放飞自我了,天下他最大。
什么都敢说,什么人都敢惹,最后就被人扇了大嘴巴子。
也很奇怪,只要被人扇了大嘴巴子,他的酒就立马醒了。
“嗯,陈叔,晒太阳呢?”余大元把门板卸下来,脸上堆起笑。
陈叔嘆了口气:“哎,大元,方长官通知又要交税了。”
“是啊,这次还不低呢,整整五个大洋!”
余大元嘆气的说著,但手中的动作没有停,借著身体挡住陈叔的目光,把之前的滷肉放进锅里。
“哎,造孽啊,这五个大洋一交,我这月算白干了!”陈叔拍著大腿。
余大元没接话。
他想起刚才进货路上看见的那个袖口磨破的年轻人,想起鹤年堂门口抹眼泪的老太太,想起老马说的“日本人天天在搞演习”。
“可不是吗,这帮吃白食的......”他低声嘟囔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陈叔听见。
“哎呦,大元,你可別乱说。”陈叔连忙拉住他,往四周瞄了瞄,“小心让人听见,举报你!”
余大元这才反应过来,也跟著往四周瞄了瞄,脸色有点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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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看他这样,反倒心软了:“没事没事,没人听见。下回可不能再这么说了。”
余大元点点头,低声说:“也就在陈叔面前,我敢这么说。”
陈叔乐了,伸手拍了拍他肩膀。
然后伸头往锅里瞧,不由地惊嘆一声!
“肉都卖光了?”
“差不多,最近生意不错,一个早上,肉差不多就卖光了。”
“哟,那可糟了,你陈大哥今天回来,我还想给他买点肉吃呢。”
陈叔有些可惜,余大元这的滷肉不仅肉美,味道香,尤其最近,这味道太香了,他都忍不住要买几块。
而且大元这个孩子给的量还足,每回是二两,但实际上,二两高高的,差不多二两半了。
“陈叔,別怕,还有一块腱子肉,我留著中午打打牙祭,行了,这回留著给陈大哥解解馋。”
说著话,余大元就把锅盖揭开,里面剩下一块切剩下的腱子肉。
看上去將近三两。
余大元捞上来,切好,用油纸包好,麻绳十字节。
而陈叔拿出两毛钱,有些肉疼的放到了柜檯上。
余大元把之前的豆汁碗,加上滷肉,还有那两毛钱放到了陈叔的手里。
陈叔连忙推辞,“怎么能不收钱?”
余大元露出憨厚的笑容,“陈叔,这肉是剩下的,本来就准备打打牙祭的,就当我请您老吃肉了。”
一边说话,一边把钱狠狠的放到了陈叔的怀里,“我还年轻,有的事情还不是很懂,这还需要您老在旁边照看著呢!”
刚想往回推的陈叔,身体一顿,想到刚才余大元的冒失,“好吧!”
陈叔点点头,隨后向自己的铺子走去。
而余大元回到店铺,从空间里拿出剩下一半的肉,没错刚才车上的肉只有一半。
余大元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堵住周围人的嘴。
毕竟买卖好不好做,邻居们应该心里有数。
就像他这个小铺子,每天买了多少的肉,就能猜到一天卖了多少钱。
余大元一个人,人生地不熟,在这个胡同里开铺子,生意好了,难免让人惦记。
生意不好,大家都相安无事,生意好了,有些人那就眼红了,这就是人性。
余大元从来不敢赌人性。
眼看到了午时,从大清早起来的余大元,还没有填饱肚子。
正好趁现在清净,他从空间里拿出两个窝头,这还是从窝头铺子里买来的。
顺便沾著滷肉汤,填饱了肚子。
別看他是卖滷肉的,让他放开吃,他可捨不得。
填饱肚子之后,余大元开始忙了。
先把买回来的肉用清水泡上,去去血水,之后在放在锅里烧开,再停火燜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烧一个时辰就可以了。
剩下的下水那就麻烦了,要仔细的清理,去腥去臭,用热水炒一下。
之后再放入锅里,用老汤浸泡,大火烧开,燜上一夜。
第二天午时,大火烧一个时辰就可以了。
现在昨天装下水的那口大锅,已经烧开,揭开锅盖,瞬间,香气充满小铺,飘荡在胡同各处。
“掌柜的,来半斤猪肝!”
“掌柜的,来二两大肠!”
“掌柜的,来个猪心!”
直到傍晚,昨天准备的下水基本卖光了,余大元高兴的直哼哼小调。
“掌柜的,来二两猪肝。”
“客官,对不住了,都卖光了,下回你赶早!”
余大元满脸笑容的把客人送走。
“我说,元子,你生意这么好,都卖光了?”
远处一个拉洋车的车夫把车停在路边,朝他走来。
精瘦精瘦的,浑身晒得黑亮,走近一看,像煤炭成精了。
那张脸,看著没有五十也有四十,但余大元知道他才三十多。
“文大哥!”余大元脸上堆起笑,从铺子里端了碗水出来。
文三接过来仰头灌了,抹抹嘴,往铺子里一瞅:“真卖光了?”
“真没了。”
文三一拍大腿:“我还说顺道来切二两呢。”他把车往墙边靠了靠,嘆口气。
余大元看著他,没急著接话。
文三这人他了解,没事不会专门跑来“顺道”,准是又馋了。
“文大哥,你不是在拉包月吗?”
拉洋车的车夫一般都是拉散客,一天能挣个几毛钱,每月下来挣不到几个大洋,而这包月那是管吃管住,每月还有七八个大洋,包月是他们车夫人生的天花板。
余大元还记得当时文大哥拉上包月高兴的,拽著他就要去白房子,爽一爽。
怎么现在开始拉散客了?
“啊,这不是东家看我这段时间太辛苦,给我放假了。”文三一挺小胸脯,言辞凿凿的说道。
这话,余大元只是听听,他半个字都不信。
他和文三认识的时间,那是他刚来到京城的时候,那时文三也混的不好,吃上顿没下顿。
但也给过他半个窝头,这半个窝头的情分,让余大元一直记著。
文三有三大爱好:喝酒,吹牛,扇大嘴巴子,自然了他是那个被人扇的,因为喝酒,喝高了,就开始胡乱吹牛。
只要过了四两,他就放飞自我了,天下他最大。
什么都敢说,什么人都敢惹,最后就被人扇了大嘴巴子。
也很奇怪,只要被人扇了大嘴巴子,他的酒就立马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