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压轴彩铃亿级市场
彩铃一战,决定自己是否可以第一次跨越阶层。
从无名小卒,成为资本新贵。
“沈冰,打贏彩铃这一仗,会成为你履歷里的一道重笔,无比辉煌。你必须全力以赴。”
陆跃自信满满开口。
沈冰听完,没有任何废话:“明白。我立刻研究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条例,重点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製作者权在无线增值领域的適用界定。”
“同时,我需要你提供现有公开渠道能查到的、刀朗与唱片公司签约的大致时间点和可能涉及的权利范围描述。另外,国內主要服务提供商关於音乐版权的採购分成模式,我也需要儘快了解。”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陆跃立刻將已知信息匯总给她。
沈冰回到自己工位,虽然无法理解这项彩铃业务潜力在哪里?
但是她选择了陆跃,就是百分百信任。
她开始飞速查阅资料、拨打电话諮询她在律所和前公司积累的人脉。
两天后,沈冰拿著两份草案来到陆跃办公室。
一份是《录音製品无线增值业务授权许可协议》,另一份是她的分析报告。
“情况比想像的复杂,但有机会。”
沈冰语速很快:“根据现有信息推断,刀朗与唱片公司的合约应重点约定了实体和传统音像製品的复製发行。对於2002年才刚刚兴起的无线增值业务,很可能属於『未明確授予』的权利范畴。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有权单独行使未授予他人的权利。”
“所以,我们的切入点是:主张无线增值授权並未在原有唱片约中转让,刀朗方(或其录音版权实际控制方)仍有权单独授权。”
沈冰指著协议草案。
“这是我们提出的合作方案:一次性支付6万元人民幣,买断该歌曲在国內境內所有电信运营商网络上的、为期五年的无线增值业务独家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於彩铃、振铃、ivr语音点播等。同时,授权方享有该业务產生净收入(信息费扣除运营商通道费后)的10%作为分成,年保底分成额为一万元,上限十万元。”
她补充道:“6万买断五年的独家,价格在当前市场很有竞爭力,能打动对现金有需求的对方。10%分成加保底,既给了对方分享未来增长的可能,也锁定了我们的成本上限。关键是『独家』和『全渠道』,这能保证我们运营的价值。”
陆跃仔细看完,拍板:“就按这个谈,你主导谈判,法务和商务条款你把握,我配合敲定价格和分成比例。必要时,我们可以適当提高保底金额。”
再次与刀朗方面的沟通由沈冰主导。
电话会议里,沈冰用冷静、精准的法律语言和商业逻辑,清晰地解释了协议的每一条款,特別是关於权利界定、收益构成和支付保障。
她强大的专业气场和严谨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刀朗方面最关心的显然是收益和权利风险。
沈冰明確表示,六万授权费可预付,分成按月结算並提供详细数据报表,同时协议中包含权利保证条款,承诺此授权不会与原唱片合约衝突,若有纠纷由授权方(即刀朗方)负责解决並赔偿星辰文化损失。
最终,在经过两轮討价还价后,协议达成:授权费定为六万五千元,五年独家全渠道无线增值授权。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刀朗方获得净收入12%的分成,年保底分成五万元,不设上限。
掛断电话,陆跃和沈冰对视一眼。
“干得漂亮。”
陆跃露出了无法抑制的兴奋笑容,这不仅是一笔生意,更是星辰文化在新兴渠道的一次重要卡位。
很快陆跃这边彩铃业务成立,开始购买网络歌曲版权,因为网络歌曲价格低於明星单曲,且易於彩铃传播。
《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
沈冰,王陆丹,林建立等人纷纷不解,为什么陆跃拿出来公司那么多资金购买这些low爆的歌曲。
《老鼠爱大米》杨成纲於2001年完成了词曲创作,本於2004年发行。
因为陆跃產生的完整版权购买,杨成纲提前完成了录製和发行。
《两只蝴蝶》创作於1996年,陆跃买了完整版权,並且找到了庞拢提前录製发行。
陆跃都给歌手留了演唱版权,做事留一线,有钱大家挣。
这两首网络歌曲发行之后,都是小水花,还没有爆火,时机未到。
歌曲运作和影视剧不同,旋律好的歌曲非常多,有的火有的不火,都有门道。
陆跃不会去深入研究。
一切都是为了彩铃业务。
现在各大通讯企业,彩铃只是试运营小项目。
关键阻碍:运营商內部对技术投入、內容版权、计费系统改造的保守评估与大公司漫长流程。
破局点:找到数据部內具有技术背景且渴望业绩突破的负责人,提供“端到端”闭环解决方案,用提前储备的核心版权內容作为“敲门砖”和“催化剂”,同时接触连通、电信製造竞爭压力,倒逼决策流程提速。
陆跃没有浪费时间,首先通过摩托罗拉林薇这条来之不易的纽带,尝试接触某国衣动集团总部。
过程如预料般曲折。
第一个电话被转到集团总机,客气地告知“增值业务请致电数据业务部”。
致电数据部公开號码,接听者是一位声音年轻的科员,听完陆跃“关於加速彩铃业务合作”的简述后,礼貌回应:“这项业务由我们部门创新业务处在统筹研究,目前尚在前期技术论证阶段,暂不对外徵集合作伙伴,感谢关注。”
陆跃不气馁,势必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直到第三天,一份在某技术交流会上流出的参会名单,进入他的视野。
名单末尾有一个名字和单位:赵志远,某国衣动通信研究院,新业务模式研究组。
研究院,研究组。不是业务部门,但离决策的技术论证环节很近,而且是真正懂技术、可能对创新有热情的人。
陆跃立刻行动,他换了一种沟通方式,不再提“合作”,而是以“星辰文化总经理、网际网路音乐內容研究者”的名义,撰写了一封学术探討的邮件,標题为:《关於个性化回铃音(彩铃)业务用户接受度与早期內容策略的几点思考——兼论其对衣动数据arpu值的潜在提升作用》。
附件里,他附上了精心处理的,关於《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歌曲在网络论坛討论热度的小范围数据分析,以及一份简要的、关於年轻人音乐消费心理的报告节选。
邮件发出后石沉大海两天。
第三天下午,陆跃直接拨通了研究院总机,请转赵志远老师。
电话被转接,响了几声后被接起,一个略带沙哑、语调平直的男声传来:“哪位?”
“赵老师您好,冒昧打扰。我是星辰文化的陆跃,三天前给您邮箱发过一封关於彩铃业务的邮件,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抽空阅览?”陆跃语气谦逊而直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似乎在回忆。
“哦……有点印象。內容我看了一点。你们不是运营商,也不是设备商,研究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们判断,彩铃的本质不是技术,而是音乐內容通过衣动网络的全新发行模式。”
陆跃抓住机会,拋出核心观点。
“技术实现是基石,但决定其成败和市场规模的,是內容是否吸引人、资费是否亲民、推广是否精准。我们专注於前者——內容的储备、筛选和初期市场验证。我们相信,一项新业务如果有优质內容驱动,能极大缩短市场教育周期,降低运营商的前期推广风险。”
“降低风险?”赵志远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兴趣,“说说看。”
“我们可以与研究院,或任何有意愿试点的省公司,进行小范围的封闭实验。”
陆跃迅速拋出构思已久的方案。
“我们提供一批经过筛选、具备大眾流行潜质的正版歌曲作为內容库,並设计一套简单的用户开通和设置流程,贵方只需提供测试环境和技术支持。我们要的,只是实验產生的真实用户行为数据,以及一个『联合探索伙伴』的名义。如果数据证明用户欢迎、arpu值有提升,这份报告,或许比任何技术论证都更有说服力。”
电话那头的沉默延长了。
陆跃能听到轻微的敲击键盘声,似乎在查阅什么。
他紧张的心也跟著焦急跳动起来。
从无名小卒,成为资本新贵。
“沈冰,打贏彩铃这一仗,会成为你履歷里的一道重笔,无比辉煌。你必须全力以赴。”
陆跃自信满满开口。
沈冰听完,没有任何废话:“明白。我立刻研究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条例,重点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製作者权在无线增值领域的適用界定。”
“同时,我需要你提供现有公开渠道能查到的、刀朗与唱片公司签约的大致时间点和可能涉及的权利范围描述。另外,国內主要服务提供商关於音乐版权的採购分成模式,我也需要儘快了解。”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陆跃立刻將已知信息匯总给她。
沈冰回到自己工位,虽然无法理解这项彩铃业务潜力在哪里?
但是她选择了陆跃,就是百分百信任。
她开始飞速查阅资料、拨打电话諮询她在律所和前公司积累的人脉。
两天后,沈冰拿著两份草案来到陆跃办公室。
一份是《录音製品无线增值业务授权许可协议》,另一份是她的分析报告。
“情况比想像的复杂,但有机会。”
沈冰语速很快:“根据现有信息推断,刀朗与唱片公司的合约应重点约定了实体和传统音像製品的复製发行。对於2002年才刚刚兴起的无线增值业务,很可能属於『未明確授予』的权利范畴。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有权单独行使未授予他人的权利。”
“所以,我们的切入点是:主张无线增值授权並未在原有唱片约中转让,刀朗方(或其录音版权实际控制方)仍有权单独授权。”
沈冰指著协议草案。
“这是我们提出的合作方案:一次性支付6万元人民幣,买断该歌曲在国內境內所有电信运营商网络上的、为期五年的无线增值业务独家授权。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於彩铃、振铃、ivr语音点播等。同时,授权方享有该业务產生净收入(信息费扣除运营商通道费后)的10%作为分成,年保底分成额为一万元,上限十万元。”
她补充道:“6万买断五年的独家,价格在当前市场很有竞爭力,能打动对现金有需求的对方。10%分成加保底,既给了对方分享未来增长的可能,也锁定了我们的成本上限。关键是『独家』和『全渠道』,这能保证我们运营的价值。”
陆跃仔细看完,拍板:“就按这个谈,你主导谈判,法务和商务条款你把握,我配合敲定价格和分成比例。必要时,我们可以適当提高保底金额。”
再次与刀朗方面的沟通由沈冰主导。
电话会议里,沈冰用冷静、精准的法律语言和商业逻辑,清晰地解释了协议的每一条款,特別是关於权利界定、收益构成和支付保障。
她强大的专业气场和严谨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刀朗方面最关心的显然是收益和权利风险。
沈冰明確表示,六万授权费可预付,分成按月结算並提供详细数据报表,同时协议中包含权利保证条款,承诺此授权不会与原唱片合约衝突,若有纠纷由授权方(即刀朗方)负责解决並赔偿星辰文化损失。
最终,在经过两轮討价还价后,协议达成:授权费定为六万五千元,五年独家全渠道无线增值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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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朗方获得净收入12%的分成,年保底分成五万元,不设上限。
掛断电话,陆跃和沈冰对视一眼。
“干得漂亮。”
陆跃露出了无法抑制的兴奋笑容,这不仅是一笔生意,更是星辰文化在新兴渠道的一次重要卡位。
很快陆跃这边彩铃业务成立,开始购买网络歌曲版权,因为网络歌曲价格低於明星单曲,且易於彩铃传播。
《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
沈冰,王陆丹,林建立等人纷纷不解,为什么陆跃拿出来公司那么多资金购买这些low爆的歌曲。
《老鼠爱大米》杨成纲於2001年完成了词曲创作,本於2004年发行。
因为陆跃產生的完整版权购买,杨成纲提前完成了录製和发行。
《两只蝴蝶》创作於1996年,陆跃买了完整版权,並且找到了庞拢提前录製发行。
陆跃都给歌手留了演唱版权,做事留一线,有钱大家挣。
这两首网络歌曲发行之后,都是小水花,还没有爆火,时机未到。
歌曲运作和影视剧不同,旋律好的歌曲非常多,有的火有的不火,都有门道。
陆跃不会去深入研究。
一切都是为了彩铃业务。
现在各大通讯企业,彩铃只是试运营小项目。
关键阻碍:运营商內部对技术投入、內容版权、计费系统改造的保守评估与大公司漫长流程。
破局点:找到数据部內具有技术背景且渴望业绩突破的负责人,提供“端到端”闭环解决方案,用提前储备的核心版权內容作为“敲门砖”和“催化剂”,同时接触连通、电信製造竞爭压力,倒逼决策流程提速。
陆跃没有浪费时间,首先通过摩托罗拉林薇这条来之不易的纽带,尝试接触某国衣动集团总部。
过程如预料般曲折。
第一个电话被转到集团总机,客气地告知“增值业务请致电数据业务部”。
致电数据部公开號码,接听者是一位声音年轻的科员,听完陆跃“关於加速彩铃业务合作”的简述后,礼貌回应:“这项业务由我们部门创新业务处在统筹研究,目前尚在前期技术论证阶段,暂不对外徵集合作伙伴,感谢关注。”
陆跃不气馁,势必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直到第三天,一份在某技术交流会上流出的参会名单,进入他的视野。
名单末尾有一个名字和单位:赵志远,某国衣动通信研究院,新业务模式研究组。
研究院,研究组。不是业务部门,但离决策的技术论证环节很近,而且是真正懂技术、可能对创新有热情的人。
陆跃立刻行动,他换了一种沟通方式,不再提“合作”,而是以“星辰文化总经理、网际网路音乐內容研究者”的名义,撰写了一封学术探討的邮件,標题为:《关於个性化回铃音(彩铃)业务用户接受度与早期內容策略的几点思考——兼论其对衣动数据arpu值的潜在提升作用》。
附件里,他附上了精心处理的,关於《2002年的第一场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歌曲在网络论坛討论热度的小范围数据分析,以及一份简要的、关於年轻人音乐消费心理的报告节选。
邮件发出后石沉大海两天。
第三天下午,陆跃直接拨通了研究院总机,请转赵志远老师。
电话被转接,响了几声后被接起,一个略带沙哑、语调平直的男声传来:“哪位?”
“赵老师您好,冒昧打扰。我是星辰文化的陆跃,三天前给您邮箱发过一封关於彩铃业务的邮件,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抽空阅览?”陆跃语气谦逊而直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似乎在回忆。
“哦……有点印象。內容我看了一点。你们不是运营商,也不是设备商,研究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们判断,彩铃的本质不是技术,而是音乐內容通过衣动网络的全新发行模式。”
陆跃抓住机会,拋出核心观点。
“技术实现是基石,但决定其成败和市场规模的,是內容是否吸引人、资费是否亲民、推广是否精准。我们专注於前者——內容的储备、筛选和初期市场验证。我们相信,一项新业务如果有优质內容驱动,能极大缩短市场教育周期,降低运营商的前期推广风险。”
“降低风险?”赵志远的声音里多了一丝兴趣,“说说看。”
“我们可以与研究院,或任何有意愿试点的省公司,进行小范围的封闭实验。”
陆跃迅速拋出构思已久的方案。
“我们提供一批经过筛选、具备大眾流行潜质的正版歌曲作为內容库,並设计一套简单的用户开通和设置流程,贵方只需提供测试环境和技术支持。我们要的,只是实验產生的真实用户行为数据,以及一个『联合探索伙伴』的名义。如果数据证明用户欢迎、arpu值有提升,这份报告,或许比任何技术论证都更有说服力。”
电话那头的沉默延长了。
陆跃能听到轻微的敲击键盘声,似乎在查阅什么。
他紧张的心也跟著焦急跳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