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在无声的潜行中一点点拉近。八十米……七十米……六十米。这个距离,早就在五六半有效精准射程之內,且能保证足够的杀伤力。
林墨在一块背风的岩石后缓缓停下,缓缓地、以最小的动作幅度,將步枪的枪管稳稳地架在岩石一个天然的凹槽上,脸颊贴上冰冷的枪托,三点一线,准星牢牢地套住了那头雄鹿脖颈与胸腹交界处稍靠后的要害区域。他的呼吸变得极其悠长平稳,手指稳稳地搭在扳机护圈上,全身的肌肉处於一种鬆弛与爆发完美结合的状態。
熊哥则半跪在他侧后方约两米处,同样端起了自己的步枪,枪口指向那两只雌鹿可能逃窜的方向,同时用眼角的余光死死盯住林墨的目標,负责警戒可能出现的意外干扰,以及万一第一枪失手或未能立刻致命时,进行至关重要的“补刀”。
时间仿佛凝固了。风似乎也停了。
“砰!”
一声清脆震耳、却並不显得特別炸裂的枪声,骤然打破了山坳的寂静,在山谷间激起清脆的迴响!
枪口焰一闪即逝。只见远处坡地上那头雄壮的马鹿,如同被一柄无形的巨锤猛地击中,庞大的身躯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四条长腿瞬间失去支撑的力量,连一声哀鸣都未曾发出,便颓然侧倒在了雪地之中,溅起一片雪沫。子弹精准无比地钻入了预定位置,巨大的动能瞬间摧毁了它的中枢神经。
那两只雌鹿被这近在咫尺的巨响嚇得魂飞魄散,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如同离弦之箭般,头也不回地窜入了侧方的密林深处,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枪法!”熊哥低声赞了一句,声音里透著由衷的佩服和一丝轻鬆。他立刻起身,依旧保持著警惕,和林墨一起快步向倒地的猎物跑去。
跑到近前,两人都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好傢伙!这头雄鹿的体型比远处看著还要庞大,怕是不止三四百斤!一身皮毛在近距离看更是油光水滑,厚实柔软,那对巨大的犄角枝杈分明,粗壮得像两棵小树,绝对是一头处於壮年巔峰的“鹿王”,是难得一见的大傢伙!光是这身肉和皮,就价值不菲。
“林子,咱们这趟,就算没盯著那帮孙子,也他娘的值了!又要小发一笔!”熊哥脸上露出了进山以来第一个真正舒心、畅快的笑容,用力拍了拍林墨的肩膀。
收穫的喜悦,是两人最纯粹、最直接的快乐。
解决了主要目標,两人心情大好。他们迅速而熟练地开始处理这庞然大物。放血,开膛,分割。將最肥美的后腿、里脊等好肉仔细包好,剩下的部分也儘量利用。然后將这沉重的收穫(连同鹿皮和鹿角)费力地搬到他们那架轻便却结实的木质雪爬犁上,綑扎牢固。
拖著满载的爬犁往回走,人的心情好了,仿佛连运气都跟著变好了。在经过一片以白色树干著称、在雪地里格外醒目的白樺林时,走在前面的林墨突然脚步一顿,眼睛微微眯起,抬手示意熊哥停下。
“看那边,林子缝隙里。”林墨压低声音,用眼神示意。
熊哥顺著他指的方向凝神望去。只见大约五六十米外的白樺林深处,有两团黄褐色、毛茸茸的东西正在稀疏的树干间若隱若现地晃动。
是两只傻狍子!这玩意儿在东北山林里是出了名的“好奇心害死猫”。它们有时候听到异常动静,第一反应不是立刻撒腿逃命,反而会停下来,竖起那对標誌性的大耳朵,瞪著一双圆溜溜、黑漆漆、充满了“天真”和“困惑”的大眼睛,傻乎乎地朝著声音或人影的方向张望,似乎非要搞明白是啥情况不可。因此得了“傻狍子”这个形象又贴切的名號。
此刻,这两只狍子显然是被他们拖动爬犁的声音和身影所吸引,正歪著脑袋,一脸“探究”地朝他们这边看过来,完全不知道死神已经举起了镰刀。
“嘿!”熊哥乐了,嘴角咧开一个带著狩猎兴奋的弧度,“这真是饿了有乾粮,困了有枕头,还有送上门来的添头!林子,咋样?你一个,我一个?比比谁手快?”
林墨也被这送上门的好运逗笑了,点了点头。两人轻轻放下爬犁的拖绳,几乎同时以最轻微的动作端起猎枪,各自瞄准了自己的目標。这个距离,对於他们来说,几乎不需要刻意瞄准,凭感觉就能十拿九稳。
“砰!”“砰!”
两声枪响间隔极短,几乎重叠在一起,在白樺林间迴荡。
枪声过后,那两只还在“研究”的傻狍子,几乎同时应声倒地,四肢微微抽搐了一下,便没了声息。它们至死,那双圆眼睛里可能还残留著一丝“这到底是啥情况”的茫然。
“得,这下齐活了。”林墨收起步枪,笑道,“狍子肉嫩,炒著吃燉著都香。皮子虽不如鹿皮厚实,硝好了做个皮褥子或者帽子,也是好东西。”
这一天,虽然“跟丟”了贾怀仁那支麻烦不断、霉运缠身的队伍,但对於林墨和熊哥而言,却是扎扎实实、收穫丰硕的一天。
一头雄壮的马鹿,两只肥硕的傻狍子,外加零星的飞龙、雪兔等野味,沉甸甸地压在雪爬犁上。这些收穫,足够他们俩回去换成实实在在的票子和物资,也足够让靠山屯的老少爷们、婶子大娘们,好好改善一阵子清汤寡水的生活,脸上多点油光了。
与他们这边从容不迫、收穫满满的狩猎行程形成最残酷、最鲜明对比的是,此时此刻,贾怀仁那支早已分崩离析的队伍,正深陷在弹尽粮绝、饿狼环伺、人心彻底崩溃的绝境之中,在寒冷和恐惧的深渊里苦苦挣扎,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被吞噬。
牛角山,这座沉默而古老的巨人,用它所遵循的最原始、最公平的法则,对待真正的山林猎人与贪婪盲目的闯入者,展现出了如此截然不同、却又顺理成章的冰冷两面。
林墨在一块背风的岩石后缓缓停下,缓缓地、以最小的动作幅度,將步枪的枪管稳稳地架在岩石一个天然的凹槽上,脸颊贴上冰冷的枪托,三点一线,准星牢牢地套住了那头雄鹿脖颈与胸腹交界处稍靠后的要害区域。他的呼吸变得极其悠长平稳,手指稳稳地搭在扳机护圈上,全身的肌肉处於一种鬆弛与爆发完美结合的状態。
熊哥则半跪在他侧后方约两米处,同样端起了自己的步枪,枪口指向那两只雌鹿可能逃窜的方向,同时用眼角的余光死死盯住林墨的目標,负责警戒可能出现的意外干扰,以及万一第一枪失手或未能立刻致命时,进行至关重要的“补刀”。
时间仿佛凝固了。风似乎也停了。
“砰!”
一声清脆震耳、却並不显得特別炸裂的枪声,骤然打破了山坳的寂静,在山谷间激起清脆的迴响!
枪口焰一闪即逝。只见远处坡地上那头雄壮的马鹿,如同被一柄无形的巨锤猛地击中,庞大的身躯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四条长腿瞬间失去支撑的力量,连一声哀鸣都未曾发出,便颓然侧倒在了雪地之中,溅起一片雪沫。子弹精准无比地钻入了预定位置,巨大的动能瞬间摧毁了它的中枢神经。
那两只雌鹿被这近在咫尺的巨响嚇得魂飞魄散,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如同离弦之箭般,头也不回地窜入了侧方的密林深处,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枪法!”熊哥低声赞了一句,声音里透著由衷的佩服和一丝轻鬆。他立刻起身,依旧保持著警惕,和林墨一起快步向倒地的猎物跑去。
跑到近前,两人都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好傢伙!这头雄鹿的体型比远处看著还要庞大,怕是不止三四百斤!一身皮毛在近距离看更是油光水滑,厚实柔软,那对巨大的犄角枝杈分明,粗壮得像两棵小树,绝对是一头处於壮年巔峰的“鹿王”,是难得一见的大傢伙!光是这身肉和皮,就价值不菲。
“林子,咱们这趟,就算没盯著那帮孙子,也他娘的值了!又要小发一笔!”熊哥脸上露出了进山以来第一个真正舒心、畅快的笑容,用力拍了拍林墨的肩膀。
收穫的喜悦,是两人最纯粹、最直接的快乐。
解决了主要目標,两人心情大好。他们迅速而熟练地开始处理这庞然大物。放血,开膛,分割。將最肥美的后腿、里脊等好肉仔细包好,剩下的部分也儘量利用。然后將这沉重的收穫(连同鹿皮和鹿角)费力地搬到他们那架轻便却结实的木质雪爬犁上,綑扎牢固。
拖著满载的爬犁往回走,人的心情好了,仿佛连运气都跟著变好了。在经过一片以白色树干著称、在雪地里格外醒目的白樺林时,走在前面的林墨突然脚步一顿,眼睛微微眯起,抬手示意熊哥停下。
“看那边,林子缝隙里。”林墨压低声音,用眼神示意。
熊哥顺著他指的方向凝神望去。只见大约五六十米外的白樺林深处,有两团黄褐色、毛茸茸的东西正在稀疏的树干间若隱若现地晃动。
是两只傻狍子!这玩意儿在东北山林里是出了名的“好奇心害死猫”。它们有时候听到异常动静,第一反应不是立刻撒腿逃命,反而会停下来,竖起那对標誌性的大耳朵,瞪著一双圆溜溜、黑漆漆、充满了“天真”和“困惑”的大眼睛,傻乎乎地朝著声音或人影的方向张望,似乎非要搞明白是啥情况不可。因此得了“傻狍子”这个形象又贴切的名號。
此刻,这两只狍子显然是被他们拖动爬犁的声音和身影所吸引,正歪著脑袋,一脸“探究”地朝他们这边看过来,完全不知道死神已经举起了镰刀。
“嘿!”熊哥乐了,嘴角咧开一个带著狩猎兴奋的弧度,“这真是饿了有乾粮,困了有枕头,还有送上门来的添头!林子,咋样?你一个,我一个?比比谁手快?”
林墨也被这送上门的好运逗笑了,点了点头。两人轻轻放下爬犁的拖绳,几乎同时以最轻微的动作端起猎枪,各自瞄准了自己的目標。这个距离,对於他们来说,几乎不需要刻意瞄准,凭感觉就能十拿九稳。
“砰!”“砰!”
两声枪响间隔极短,几乎重叠在一起,在白樺林间迴荡。
枪声过后,那两只还在“研究”的傻狍子,几乎同时应声倒地,四肢微微抽搐了一下,便没了声息。它们至死,那双圆眼睛里可能还残留著一丝“这到底是啥情况”的茫然。
“得,这下齐活了。”林墨收起步枪,笑道,“狍子肉嫩,炒著吃燉著都香。皮子虽不如鹿皮厚实,硝好了做个皮褥子或者帽子,也是好东西。”
这一天,虽然“跟丟”了贾怀仁那支麻烦不断、霉运缠身的队伍,但对於林墨和熊哥而言,却是扎扎实实、收穫丰硕的一天。
一头雄壮的马鹿,两只肥硕的傻狍子,外加零星的飞龙、雪兔等野味,沉甸甸地压在雪爬犁上。这些收穫,足够他们俩回去换成实实在在的票子和物资,也足够让靠山屯的老少爷们、婶子大娘们,好好改善一阵子清汤寡水的生活,脸上多点油光了。
与他们这边从容不迫、收穫满满的狩猎行程形成最残酷、最鲜明对比的是,此时此刻,贾怀仁那支早已分崩离析的队伍,正深陷在弹尽粮绝、饿狼环伺、人心彻底崩溃的绝境之中,在寒冷和恐惧的深渊里苦苦挣扎,每一分每一秒都可能被吞噬。
牛角山,这座沉默而古老的巨人,用它所遵循的最原始、最公平的法则,对待真正的山林猎人与贪婪盲目的闯入者,展现出了如此截然不同、却又顺理成章的冰冷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