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牛肉的咸香,与燉柴鸡的鲜醇,滋味在舌尖化开。
    两碗粟米饭落肚,腹中空虚被填满,暖意顺著四肢百骸漫开,连带著穿越以来的紧绷与疲惫感消解大半。
    顏珩右手放下筷子,端起碗来品尝汤水,看似喝汤的同时,余光將酒肆內风吹草动瞥得一清二楚。
    两张桌子拼成的大桌前,几个袒著黑臂膀、腰挎短刀的凶汉,视线频频朝他这边瞟。
    像盯著肥肉的饿狼,贪婪饥渴,毫不掩饰。
    放下汤碗,刚擦了擦嘴角,那几人猛地推桌起身,鞋底碾过木质地板发出沉闷的声响,七道身影晃著膀子就朝他径直走来。
    为首汉子坦胸漏乳,胸膛纹著两把交叉斧头,大摇大摆来到他桌前,抬脚重重踩在木凳上,斜眼睥睨,囂张道:
    “小子,面生得很,第一次来临沅镇?看你一个人,怕不是刚入江湖的雏儿吧。”
    顏珩抬眸,淡淡道:“与你无关。”
    “呵,嘴硬的勒。”
    汉子怒而发笑,脚狠狠一踹,身下木凳“啪嗒”一声翻倒,其余几人像接到信號一般即呈扇形散开,堵住顏珩左右去路。
    “来了临沅镇,不先给我们斧牙帮的爷们递个路钱,你是一点不懂规矩啊。”
    健硕的肥膘摇晃,连带胸脯两把斧头扭曲,他双手叉腰,宛若一座山似的阴影將顏珩笼罩。
    两侧的小弟亦开始狂上嘴脸。
    “识相的就把路钱拿出来,哥几个保你在南城安稳,不然现在就让你横著出去。”
    “嘿嘿嘿,你要是敢反抗,这天都黑了,我们不介意把你扔到镇子外面餵野狼。”
    不等顏珩有所应付,小弟之中又有一个瘦猴似的傢伙,三角眼眯成一条缝,“嗖”的一声竟將顏珩摆在外面的钱袋顺入手中。
    一脸奸笑呲出两排大黄牙,他兴冲冲地掏开钱袋子,却发现里面只有区区10个铜钱,脸色瞬间狰狞。
    “他妈的,兜里10个钱你就敢吃牛肉,你配吃牛肉吗你!”
    瘦猴暴跳如雷,唾沫星子狂喷,狠狠將10个铜钱砸向地板。
    而后手指直直对准顏珩的鼻子,阴狠切齿道:“你一定还藏著钱,交出来。”
    七个人堵著一个人,赤裸裸的敲诈勒索。
    酒肆里食客眾多,见这边角落的情形,多数纷纷缄默闭嘴。
    纵有一两人面露迟疑与同情之色,也被身边同伴摇头制止。
    显然,这一群泼皮无赖口中的“斧牙帮”,在本地具有相当威慑。
    斧牙帮,即所谓地头蛇。
    从进入临沅镇起,顏珩便察觉自己被各种目光窥伺,想来皆是地头蛇的耳目。
    现在明目张胆地敲诈勒索,分明是观察之后,认定自己是软柿子啊。
    顏珩双眼微微眯起。
    临沅镇本就鱼龙混杂,若是这里认怂,往后只会被各路宵小缠上,倒不如乾脆立威,省得后续麻烦。
    “规矩?不告而取是为偷,偷而如常是为贼。”
    他缓缓站起身,身形挺拔,粗布衣衫掩不住周身凛冽的气势。
    “这做贼的手,我先替你废了。”
    话音未落,顏珩出手快若闪电。
    铁钳一般的大掌將瘦猴的手指捏住,紧跟著便听“嘎巴”脆响,四根手指被他强行捏断了骨头,竟直接四合一攥成一根。
    瘦猴只觉双眼一花,正不知发生什么,强烈的痛感便自双手神经传来,那疼痛瞬间如万千钢针刺穿头皮,仿佛整个灵魂都要疼飞了。
    霎时间,杀猪般的嚎叫响彻酒肆。
    “啊——我的手啊——”
    哀嚎声中,瘦猴用另一只手疯狂去掰顏珩的手腕,却根本撼动不了一丝,转眼他便浑身剧烈抽搐,跪倒在地上痴痴流口水。
    顏珩冷眼看他痛不欲生的模样,脑海忽然想起一则前世的冷知识。
    是讲如果一个人打架斗殴,手指断了,法律意义上一般只会认定“轻伤”。但若断掉的是大拇指,这就会构成“重伤”。
    所以……顏珩双眼微微一眯。
    “你敢伸手,我就剁手,这便是我的规矩。”
    顏珩冷声一喝,鬆开瘦猴的同时一脚踹翻,將人踩在脚底。
    原本依靠在身边的朴素长剑,迅雷不及掩耳,寒光出鞘。
    “噔”的一声,剑尖扎入地面木板,顺带切出一截鲜血淋漓的大拇指。
    瘦猴的惨叫戛然而止,取而代之是近乎窒息的闷哼。
    一截染血的拇指滚落在木板缝里,沾著饭粒与泥灰,刺得人眼疼。
    鲜血顺著指根狂涌而出,染红了顏珩脚下的粗布鞋面。
    全场死寂。
    方才喧囂鼎沸的酒肆,剎那间落针可闻。
    几个斧牙帮的小弟尽数僵在原地,脸上的囂张蛮横如同被冰水当头浇灭,只剩下难以置信的惊恐。
    混蛋,是哪个狗日的说这小子是个雏!
    这分明是个人狠话不多的煞星!
    领头的汉子在心里把传递消息之人问候了祖宗十八代,肥膘晃动的脸上,汗水滚珠一样不断下落。
    他的右手已经按上腰间的刀柄,却发抖得全然握不住刀。
    因为在刚才那一瞬,他只勉强看见顏珩拔剑的残影。
    而这种情形,他在帮主身上见过。
    对方竟然是与帮主一个层次的高手,他怎能不怕。
    顏珩拔出扎在木板里的寒铁剑,血珠顺著剑刃滴落,在地上绽开点点红梅。
    目光转向领头的汉子,淡漠道:“你们,是滚,还是跟他一样。”
    壮汉脸色惨白,意志力再也支撑不住。
    “走,走!我们走!”
    几人连滚带爬,连地上哀嚎的瘦猴都顾不上,慌不择路地衝出酒肆,连多看顏珩一眼的胆子都没有。
    顏珩收回剑,拭去剑上血渍,还剑入鞘,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刚才只是拍死了几只苍蝇。
    他重新坐回桌边,端起尚未凉透的汤碗,轻轻吹了吹浮沫。
    “在下名为顏珩,初到贵宝地,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声音不大,清晰传入酒肆里每个食客的耳朵。
    眾人面面相覷,一时间竟无人胆敢开口应声。
    许久,店小二才硬著头皮出现,与另一个伙计合力拖走昏死的瘦猴,一边收拾,一边满脸敬畏地朝顏珩拱手。
    “客官,多久没瞧见您这般厉害的,弹指间把斧牙帮几个泼皮嚇得屁滚尿流。”
    “真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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