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c栋杂物间那扇布满灰尘的窗户,投射在斑驳的木桌上。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说不出的怪味。
    那是生漆特有的酸涩,混合著麵粉的麦香,还有一点海风的咸味。
    林默坐在桌前,手里拿著一根竹片,正在一个小碗里快速搅拌。
    碗里是一坨灰褐色的粘稠糊状物。
    那是生漆和麵粉按照特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漆麵糊”。
    这种古老的粘合剂,在这个满大街都是502胶水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人见过了。
    直播间的弹幕还在疯狂刷屏,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
    【这哥们儿是在和面吗?这是要炸油条?】
    【麵粉能粘瓷器?这不是扯淡吗?一碰水不就化了?】
    【林默是不是被刚才赵阔气傻了?这可是古董啊,別瞎搞啊!】
    姜若云蹲在一旁,双手死死抓著桌沿,大气都不敢出。
    她看著林默那双稳如泰山的手,心里七上八下的。
    “林默……这个真的能粘住吗?”
    姜若云小声问道,声音像只受惊的蚊子,“这可是定窑……很贵的……”
    林默头也没抬,手里的竹片在碗沿轻轻一刮。
    “几千年前的老祖宗就是用这玩意儿粘东西的。”
    “那时候可没502,也没ab胶。”
    林默瞥了她一眼,语气淡淡,“放心,干透了之后,比你那个什么爱马仕还要结实。”
    说完,他放下了竹片。
    那个原本懒散的“摆烂哥”,在这一刻,气质陡然一变。
    他戴上了那副有些磨损的防尘眼镜,眼神变得极其锐利专注。
    就像是一位即將进行开颅手术的顶级外科医生。
    “镊子。”
    林默伸出手,声音简短有力。
    姜若云愣了一下,赶紧手忙脚乱地从工具箱里翻出一把镊子递过去。
    “给……给你。”
    林默接过镊子,夹起那块最大的碎片。
    竹片挑起一点漆麵糊,均匀、轻薄地涂抹在断裂的横截面上。
    不多不少,薄如蝉翼。
    紧接著,第二块碎片。
    对准,贴合,挤压。
    多余的漆糊被挤了出来,林默立刻用竹籤挑走,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
    没有任何辅助工具,全靠手感和眼力。
    两块原本支离破碎的瓷片,在他的手里,就像是有磁性一样,严丝合缝地咬合在了一起。
    【臥槽……这手稳得有点嚇人啊!】
    【我是做模型的,这精度绝了!没有溢胶,没有错位!】
    【这手法看著有点专业啊,不像是瞎搞的。】
    【別急著吹,这还没粘完呢,而且这黑乎乎的一条线丑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c栋小屋里安静得只剩下海浪声和两人的呼吸声。
    林默的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这种极高精度的修復工作,极其消耗心神,比在海里搏斗那条大石斑还要累。
    一滴汗珠顺著他的鬢角滑落,眼看就要滴进那个还没有干透的杯子里。
    “擦汗。”
    林默依然保持著双手固定的姿势,声音沙哑。
    姜若云反应极快。
    她想都没想,直接抬起袖子——那是林默那件脏兮兮的衝锋衣袖子。
    轻轻地、温柔地在他额头上擦了擦。
    两人的距离极近。
    姜若云甚至能闻到林默身上那股淡淡的汗味,混合著生漆的味道。
    並不难闻,反而有一种令人安心的雄性荷尔蒙气息。
    她的脸瞬间红了,心跳漏了半拍。
    【啊啊啊!这擦汗的动作太自然了吧!】
    【这就是传说中的“红袖添香”吗?虽然是在修破烂,但好甜啊!】
    【姜若云这眼神……完了,大小姐彻底沦陷了。】
    【赵阔正在提刀赶来的路上。】
    经过了漫长的三个小时。
    太阳从东边转到了正南。
    桌上原本那堆令人绝望的碎片,终於重新站了起来。
    那个温润的定窑白瓷杯,再次恢復了原本的形状。
    只是……
    样子实在是不敢恭维。
    因为用了生漆作为粘合剂,每一道裂痕处,都留下了一条黑褐色的线条。
    像是一道道丑陋的伤疤,爬满了原本洁白无瑕的杯身。
    尤其是那个被摔断的“芒口”,黑乎乎的一圈,看著就像是一个被打补丁的破碗。
    刚才还沉浸在林默精湛手法里的弹幕,瞬间风向突变。
    【就这?】
    【虽然粘起来了,但这还能看吗?全是黑疤!】
    【好丑啊……这要是拿出去用,会被人笑死吧?】
    【这就是所谓的比原来更美?林默你是不是对“美”有什么误解?】
    【毁了毁了,这古董算是彻底废了,变成垃圾了。】
    姜若云看著那个满身伤痕的杯子,眼里的光也黯淡了下来。
    虽然修好了,但这……真的太丑了。
    那种原本温润如玉的高级感荡然无存,反而透著一股子廉价和残破。
    “林默……”
    姜若云咬了咬嘴唇,有些心疼地看著那个杯子,“这样……是不是就算修完了?”
    她不想打击林默,毕竟他辛苦了这么久。
    “修完?”
    林默摘下眼镜,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樑。
    他看著那个被弹幕群嘲的“丑八怪”,嘴角却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
    那种笑容里,带著一种掌控全局的自信,还有一丝对世俗眼光的嘲弄。
    “谁告诉你这就算完了?”
    林默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发出咔吧一声脆响。
    “这只是打底。”
    “就像女人化妆前的遮瑕。”
    他指了指那一道道黑色的裂痕,眼神变得有些狂热:
    “这些黑色的线条,不是伤疤。”
    “而是接下来要流淌金河的河道。”
    “別急,还没给它注入灵魂呢。”
    说完。
    林默转过身,从背后的架子上,拿下了那个姜若云之前帮他找来的红木小盒子。
    “啪嗒。”
    盒子打开。
    里面装著一小瓶金灿灿的粉末,在阳光下闪烁著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泽。
    那是纯度极高的金粉。
    紧接著。
    他又从笔架上,挑了一支笔毛极细、只有几根鼠须製成的特製描笔。
    全场屏息。
    就连刚才还在吐槽的弹幕也停了下来。
    所有人都盯著林默的手。
    金粉?
    细笔?
    他要干什么?
    难道真的要像他说的那样,给这堆破烂……镶金边?!
    林默深吸一口气,用那只刚刚粘合完碎片、依然稳如磐石的手。
    轻轻拿起了那支极细的毛笔。
    蘸漆。
    悬腕。
    笔尖,对准了那道最丑陋的黑色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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