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分类细致的目录和表格,翻译者显然很尽责,並没有发泄自己的情绪在译稿上。
    霍冲的目光快速扫过那些分类標题和罗列的项目,一开始是例行公事的瀏览,但很快,他的速度慢了下来,瞳孔微微收缩,呼吸也隨之变得绵长。
    征缴品类:
    这一部分,罗列著被日偽当局列为必须缴纳和指定徵收的农產品和物资名录,其种类之繁多,范围之广泛,令人瞠目结舌。
    主粮类:高粱、大豆、水稻、粟、麦类、玉米、粳子、稗子……
    杂豆类:小豆、绿豆、芸豆、豇豆……几乎所有能提供蛋白质的豆类都被囊括在內。
    经济作物与油料:苏子、小麻子、甜菜、洋麻……
    副產品与加工品:豆油、豆饼、苏子油、苏子饼、小麻子油、小麻子饼……
    农副產物与牲畜:穀草、豆秆、秫秸、蓆子、各类蔬菜、兽皮、官猪、官马……
    名录林林总总,密密麻麻,几乎涵盖了当时东北农村出產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
    从人吃的口粮,到牲口吃的饲料,从直接食用的作物,到用於榨油、製糖、纺织的工业原料,从粮食本身,到其秸秆、油渣等副產品,甚至包括农民赖以运输和耕作的牲畜……无一漏网,悉数在册。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徵收粮赋的范畴,这是一张覆盖农民生存所有维度的掠夺清单!
    其目的,根本不是维持地方治理或获取財政收入,而是系统性地、彻底地榨乾这片土地和其上人民的最后一滴血汗,以供养其侵略战爭机器。
    霍冲强压著心头翻涌的怒火与寒意,手指继续往后翻,后面是分地区、分时间的徵收数量统计表。
    表格设计得极其科学和精细,精確到斤、两,甚至合(十分之一升)。
    一笔笔,一项项的排列著,记录著从一个个具体的村屯、农户手中强行夺走的生命之源。
    他的目光最终停留在一页匯总数据上,那是1945年1月至8月的徵收总量统计。
    儘管早有心理准备,但当那个数字撞入眼帘时,霍冲还是感到一阵惊悚!
    九百万吨。
    册子上清晰地写著,经过折算匯总,在这仅仅八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日偽当局在鞍山及其关联区域,通过这套徵收体系,登记在册的粮食及主要农產品徵收总量,达到了约九百万吨的惊人规模!
    九百万吨!
    这个数字,与粮仓里那可怜的、以斤计算的六万八千多斤存粮,形成了何等刺眼、何等荒谬、何等令人悲愤的对比,一边是敲骨吸髓、掠夺一空的丰碑,一边是劫后余生、家徒四壁的惨澹现实。
    “粮谷出荷……”
    霍冲的喉咙里,挤出这个在另一段记忆的歷史书中见过的词汇,册子里的记录,正是这个恶魔政策最直接的证据。
    “出荷”,来自日语,本意是“出货”、“出售”,但在当年东北农民听来,这无异於“抢粮”、“夺命”的同义词。
    它的政策本质:绝非是正常的粮食购销或农业税,而是一套由日偽行政机构和暴力机关全力推行的、以极低价格强制农民交出大部分乃至全部粮食的掠夺制度。
    一切服务於战爭,一切为了大东亚圣战的物资供应。
    每年,日偽高层根据战爭需求和臆想,制定出高得离谱的粮食徵收指標。
    这个指標被层层分解,从省到县,从县到村,从村到屯,最终像铁箍一样,死死套在每一个农户头上。
    无论当年是风调雨顺还是赤地千里,无论你家有几口人、有多少地,定额必须完成,颗粒不能少交。
    交不出?等待你的是棍棒、拘押、甚至思想犯、经济犯的罪名,家破人亡。
    徵收比例高到令人髮指,除了最主要的“粮谷出荷”,还有“民生集谷粮”、“义仓粮”、“地亩捐粮”、“国防献金粮”等五花八门、巧立名目的附加徵收。
    各种名目加起来,往往要夺走农民收穫的五六成,甚至七八成,每亩地,动輒需缴纳数十斤粮食,这还不包括其他杂税和摊派。
    霍冲的视线从粮食名录,移向旁边记录的、与征粮配套实施的、同样残酷的税赋体系。
    日偽政权对东北人民的压榨,是全方位、无死角的。
    这些税收大致可分为三类:
    正项税:包括“民生税”、“地亩税”、“门牌税”、“牲口税”等等。
    税率高昂,例如地亩税每亩可达数角,一头牛马骡的牲口税能高达数元。
    杂项税:更加繁多无理。“协和会”会费、“兴农合作社”股金、各种“义款”、“国防献金”、“飞机献金”……名目层出不穷,每个成年人、每户家庭都要定期缴纳。
    无偿摊派:这是最直接、最野蛮的掠夺。
    保甲长隨时可能下达命令:送菜、送柴、送鸡、送猪、出“劳工”每甲数天就要轮流送一次,稍有延误或数量不足,便是拳打脚踢,甚至抓人顶替劳工,九死一生。
    为了確保掠夺的粮食完全被其控制,並最大限度地压榨中国百姓,日偽当局还配套实施了一系列严酷到极点的管制政策:
    农民被迫交出大部分粮食后,自己反而陷入了饥荒。
    他们需要凭日偽发放的、数量极少、种类低劣的配给证,去购买口粮。
    而配给的都是些什么?豆饼、橡子面、糠麩、甚至掺杂沙土的“混合面”,这些东西根本无法果腹,吃久了会腹胀、便秘、甚至死亡。
    为了严禁自由交易还颁布《穀物管理法》、《主要粮谷统製法》等恶法,严禁粮食的自由买卖、运输、贮藏。
    私自买卖粮食,即是“经济犯”,轻则没收、罚款、毒打,重则投入监狱或矫正辅导院,受尽折磨。
    吃大米即犯罪,大米和白面被定为皇军和日本侨民的御用品。
    中国人,除非是极少数被收买的汉奸或特殊情况,私藏、买卖、甚至食用大米白面,都是严重的政治犯罪,可能被处以重罚、监禁,乃至死刑。
    这就是满洲国著名的经济犯和国事犯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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