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弃子的价值
为首的“豺狼”,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脸上满是催泪瓦斯留下的狼狈痕跡。
他抬起头,红肿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呼吸间还带著辛辣的刺痛。
当他的目光扫过耀武扬威的坤沙,最终落在那个走下车的年轻人身上时,他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是他!
就是这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断桥渡口,用一个古怪的噪音装置和土製炸弹,从自己手里抢走了那个叫陈锋的警察!
豺狼的大脑飞速运转。
为什么他会和坤沙在一起?
他不是坤沙的敌人吗?
坤沙的人马之所以能精准地找到这里,不是搜捕,是围猎。
而指挥这场围猎的,竟然是自己的目標!
一瞬间,豺狼想明白了所有事。
从头到尾,根本没有什么两方势力爭夺人质。
只有一个局。
一个由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手策划的,將所有人都玩弄於股掌之上的局。
他先是抢走人质,激化自己和坤沙的矛盾;然后又借坤沙的手,把自己这伙人逼入绝境。
他才是那个真正的棋手。
而自己,坤沙,甚至背后那个远在京城的老板,全都是他棋盘上的子。
一股寒气从豺狼的脊椎骨升起,比丛林里的夜露更冷。
“哈哈,看看你们这几条丧家之犬!”
坤沙走到豺狼面前,用手里的金色沙漠之鹰,一下下拍打著他的脸颊。
“告诉我,是谁派你们来的?那个连脸都不敢露的『金主』,是谁?”
豺狼没有回答,他甚至没看坤沙。
他的目光,死死锁定在莫风身上。
他知道,现在是他唯一的机会。
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绝佳的、同归於尽的机会。
只要他现在喊出来,告诉坤沙,眼前这个被他奉为上宾的年轻人,就是抢走陈锋的始作俑者!
以坤沙的暴怒和多疑,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把枪口对准莫风。
到那时,一场混战在所难免,他们或许能找到一线生机。
豺狼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嘴巴微张,几乎就要喊出那个名字。
但他没有。
在开口的前一秒,他做了一个最快的风险评估。
喊出来,会怎么样?
坤沙会立刻陷入狂怒,他会同时对付自己和莫风。
但这个年轻人敢孤身来见坤沙,他会没有后手?
就算坤沙真的杀了莫风,然后呢?
他会放过自己这几个让他顏面尽失的俘虏吗?
不会。
他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折磨他们,然后把他们的脑袋掛在营地门口。
那是一条百分之百的死路。
那么,不喊出来呢?
这个年轻人,用钱和情报,把坤沙这条疯狗玩弄於股掌之间。
他显然是比“金主”和坤沙更高明的玩家。
自己已经被“金主”当成弃子,唯一的活路,就是在这场新的赌局里,找到一个新老板。
而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最大的赌桌庄家。
向一个即將杀死你的狱卒告密,不如向能决定你生死的典狱长,展现你最后的价值。
豺狼缓缓低下头,选择了沉默。
坤沙见他不说话,脸上的笑容变得残忍。
“嘴还挺硬。没关係,我的营地里,有的是能让哑巴开口唱歌的法子。”
他抬起枪,准备先给豺狼的膝盖来一下,作为开胃菜。
“將军。”
莫风的声音突然响起。
他走到坤沙旁边,看都没看地上的三个俘虏,仿佛他们只是三块碍事的石头。
“他不会说的。”
坤沙转过头,皱起眉头:
“我的朋友,你太小看我的手段了。”
“这不是手段的问题。”
莫风摇摇头,
“这是一笔生意。”
“生意?”
坤沙不解。
“一条被主人踢出门的狗,你打它,它只会觉得是自己犯了错,企图用沉默换回主人的原谅。”
莫风的话说得很慢,每个字都清晰地传进豺狼的耳朵里。
“但如果你告诉它,有另一份更肥的肉骨头,它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甚至会反过头,去咬原来的主人。”
豺狼的心臟猛地一跳。
他听懂了。
这不是审判,这是面试。
坤沙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大笑:
“哈哈哈!有意思!你的意思是,收编他们?”
“將军手下兵强马壮,自然看不上这几条野狗。”
莫风的语气很平淡,
“但我想买下他们。”
“买?”
坤沙的笑声停了,他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著莫风,
“他们杀了桑恩,杀了我十几个弟兄!你现在要我把他们卖给你?”
“將军的损失,我已经双倍补偿过了。”
莫风提醒他,
“现在摆在將军面前的,是三具尸体,还是一笔新的收入,以及一个能帮你咬死老对头的机会。”
莫风继续说道:
“把他们弄残,或者打死,除了能让你出口气,没有任何价值。”
“但如果把他们交给我,我保证,不出三天。”
“那个『金主』在北缅所有的据点、人员、资金渠道,都会变成一份名单,摆在你的办公桌上。”
“到时候,將军想怎么报仇,想怎么发財,不都是您一句话的事吗?”
坤沙脸上的横肉抽动著。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的提议,对他有著致命的诱惑力。
报仇雪恨,还能顺便发一笔横財,把那个一直骑在自己头上的“金主”连根拔起。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亏。
他看了一眼地上沉默不语的豺狼,又看了看莫风那张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
“我怎么知道他们会听你的?”
“因为我懂他们。”
莫风终於低下头,第一次正眼看向豺狼,
“他们是商品,信奉的是契约精神。旧的合同作废了,他们自然需要一份新的合同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而我,恰好是一个慷慨的买家。”
当莫风的目光和豺狼对上的那一刻。
豺狼做出了决定。
他选择,赌一把。
赌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实则比所有人都疯狂的年轻人,能给他一条活路。
一条,能向那个拋弃他的老板復仇的路。
“好!”
坤沙把枪收了起来,
“既然我的朋友这么有兴趣,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
他对著旁边的士兵吼道:
“把他们带回营地,关进三號水牢!等候莫先生的指示。”
“不过,我可提醒你。”
坤沙凑到莫风耳边,压低了声音,
“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如果三天之內,我看不到那份名单,我就会用他们的皮,做成鼓。”
“然后用他们的骨头,当鼓槌。”
莫风点点头,仿佛坤沙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成交。”
士兵们如狼似虎地衝上来,粗暴地將豺狼三人从地上拖起来。
在被拖走的时候,豺狼挣扎著回过头,最后看了莫风一眼。
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仇恨,也没有了迷茫。
只有一种重新找到目標的,鬣狗般的凶光。
莫风背著他的双肩包,转身走向悍马车,仿佛刚才只是完成了一次寻常的採购。
他坐进车里,对司机说:
“回金顶酒店。”
他需要回去处理另一个“变量”。
一个充满了正义感,此刻恐怕已经急得快要报警的,麻烦变量。
他抬起头,红肿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呼吸间还带著辛辣的刺痛。
当他的目光扫过耀武扬威的坤沙,最终落在那个走下车的年轻人身上时,他整个身体都僵住了。
是他!
就是这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断桥渡口,用一个古怪的噪音装置和土製炸弹,从自己手里抢走了那个叫陈锋的警察!
豺狼的大脑飞速运转。
为什么他会和坤沙在一起?
他不是坤沙的敌人吗?
坤沙的人马之所以能精准地找到这里,不是搜捕,是围猎。
而指挥这场围猎的,竟然是自己的目標!
一瞬间,豺狼想明白了所有事。
从头到尾,根本没有什么两方势力爭夺人质。
只有一个局。
一个由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手策划的,將所有人都玩弄於股掌之上的局。
他先是抢走人质,激化自己和坤沙的矛盾;然后又借坤沙的手,把自己这伙人逼入绝境。
他才是那个真正的棋手。
而自己,坤沙,甚至背后那个远在京城的老板,全都是他棋盘上的子。
一股寒气从豺狼的脊椎骨升起,比丛林里的夜露更冷。
“哈哈,看看你们这几条丧家之犬!”
坤沙走到豺狼面前,用手里的金色沙漠之鹰,一下下拍打著他的脸颊。
“告诉我,是谁派你们来的?那个连脸都不敢露的『金主』,是谁?”
豺狼没有回答,他甚至没看坤沙。
他的目光,死死锁定在莫风身上。
他知道,现在是他唯一的机会。
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绝佳的、同归於尽的机会。
只要他现在喊出来,告诉坤沙,眼前这个被他奉为上宾的年轻人,就是抢走陈锋的始作俑者!
以坤沙的暴怒和多疑,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把枪口对准莫风。
到那时,一场混战在所难免,他们或许能找到一线生机。
豺狼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嘴巴微张,几乎就要喊出那个名字。
但他没有。
在开口的前一秒,他做了一个最快的风险评估。
喊出来,会怎么样?
坤沙会立刻陷入狂怒,他会同时对付自己和莫风。
但这个年轻人敢孤身来见坤沙,他会没有后手?
就算坤沙真的杀了莫风,然后呢?
他会放过自己这几个让他顏面尽失的俘虏吗?
不会。
他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折磨他们,然后把他们的脑袋掛在营地门口。
那是一条百分之百的死路。
那么,不喊出来呢?
这个年轻人,用钱和情报,把坤沙这条疯狗玩弄於股掌之间。
他显然是比“金主”和坤沙更高明的玩家。
自己已经被“金主”当成弃子,唯一的活路,就是在这场新的赌局里,找到一个新老板。
而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最大的赌桌庄家。
向一个即將杀死你的狱卒告密,不如向能决定你生死的典狱长,展现你最后的价值。
豺狼缓缓低下头,选择了沉默。
坤沙见他不说话,脸上的笑容变得残忍。
“嘴还挺硬。没关係,我的营地里,有的是能让哑巴开口唱歌的法子。”
他抬起枪,准备先给豺狼的膝盖来一下,作为开胃菜。
“將军。”
莫风的声音突然响起。
他走到坤沙旁边,看都没看地上的三个俘虏,仿佛他们只是三块碍事的石头。
“他不会说的。”
坤沙转过头,皱起眉头:
“我的朋友,你太小看我的手段了。”
“这不是手段的问题。”
莫风摇摇头,
“这是一笔生意。”
“生意?”
坤沙不解。
“一条被主人踢出门的狗,你打它,它只会觉得是自己犯了错,企图用沉默换回主人的原谅。”
莫风的话说得很慢,每个字都清晰地传进豺狼的耳朵里。
“但如果你告诉它,有另一份更肥的肉骨头,它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甚至会反过头,去咬原来的主人。”
豺狼的心臟猛地一跳。
他听懂了。
这不是审判,这是面试。
坤沙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大笑:
“哈哈哈!有意思!你的意思是,收编他们?”
“將军手下兵强马壮,自然看不上这几条野狗。”
莫风的语气很平淡,
“但我想买下他们。”
“买?”
坤沙的笑声停了,他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著莫风,
“他们杀了桑恩,杀了我十几个弟兄!你现在要我把他们卖给你?”
“將军的损失,我已经双倍补偿过了。”
莫风提醒他,
“现在摆在將军面前的,是三具尸体,还是一笔新的收入,以及一个能帮你咬死老对头的机会。”
莫风继续说道:
“把他们弄残,或者打死,除了能让你出口气,没有任何价值。”
“但如果把他们交给我,我保证,不出三天。”
“那个『金主』在北缅所有的据点、人员、资金渠道,都会变成一份名单,摆在你的办公桌上。”
“到时候,將军想怎么报仇,想怎么发財,不都是您一句话的事吗?”
坤沙脸上的横肉抽动著。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的提议,对他有著致命的诱惑力。
报仇雪恨,还能顺便发一笔横財,把那个一直骑在自己头上的“金主”连根拔起。
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亏。
他看了一眼地上沉默不语的豺狼,又看了看莫风那张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
“我怎么知道他们会听你的?”
“因为我懂他们。”
莫风终於低下头,第一次正眼看向豺狼,
“他们是商品,信奉的是契约精神。旧的合同作废了,他们自然需要一份新的合同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而我,恰好是一个慷慨的买家。”
当莫风的目光和豺狼对上的那一刻。
豺狼做出了决定。
他选择,赌一把。
赌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实则比所有人都疯狂的年轻人,能给他一条活路。
一条,能向那个拋弃他的老板復仇的路。
“好!”
坤沙把枪收了起来,
“既然我的朋友这么有兴趣,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
他对著旁边的士兵吼道:
“把他们带回营地,关进三號水牢!等候莫先生的指示。”
“不过,我可提醒你。”
坤沙凑到莫风耳边,压低了声音,
“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如果三天之內,我看不到那份名单,我就会用他们的皮,做成鼓。”
“然后用他们的骨头,当鼓槌。”
莫风点点头,仿佛坤沙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成交。”
士兵们如狼似虎地衝上来,粗暴地將豺狼三人从地上拖起来。
在被拖走的时候,豺狼挣扎著回过头,最后看了莫风一眼。
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仇恨,也没有了迷茫。
只有一种重新找到目標的,鬣狗般的凶光。
莫风背著他的双肩包,转身走向悍马车,仿佛刚才只是完成了一次寻常的採购。
他坐进车里,对司机说:
“回金顶酒店。”
他需要回去处理另一个“变量”。
一个充满了正义感,此刻恐怕已经急得快要报警的,麻烦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