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狼獾围兔子
    荒草甸子离著太平沟二十来里地,不等到中午,沈国栋一行就到了地方。
    沈国栋没有选择荒草甸子旁边搭窝棚,而是隔著一座山,选了个朝阳坡的半山腰。
    荒草甸子是主要的狩猎场所,如果窝棚搭在那边,生火做饭等活动,肯定会影响其他动物来觅食。
    他们是来打猎的,动物不来,还打啥?所以,要离著荒草甸子稍微远一点儿。
    眾人搭窝棚都很有经验了,没用多少时候就把窝棚搭的差不多。
    隨后,张国福和冯立民俩人去捡柴火,沈国栋领著赵双喜和孟德林,去荒草甸子那头,下套子、夹子、捉脚等。
    这片荒草甸子,马鹿和抱子爱来,因此,沈国栋他们下套子的时候,特地弄了不少冻青放上去,还往上撒了盐水。
    三人忙活完往回走,刚走出没多远呢,路边草丛里就躥出来一只兔子。
    那兔子长的倒是不小,跑的更快,不等沈国栋他们摘下枪,便躥出去挺远了。
    沈国栋一看,追不上了,乾脆也就没去撑。
    就在那兔子即將钻进草丛时,突然从旁边大树上,飞下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著那兔子就扑了过去。
    估计这是只老兔子了,反应倒是非常快,扭头转身便往另一个方向跑,那黑乎乎的东西这一扑竟是没扑著。
    不过,那黑乎乎的东西也非常敏捷,立刻就追了过去,而且围著那兔子开始绕起了大圈。
    也不知道咋回事儿,那兔子突然就像迷了路似的,东一头西一头的跑。
    可是跑不了几步,就扭头回来往另一边跑,然而没跑出几步又停下来。
    就在一个圈子里来回的转悠,始终出不去。
    没多会儿,那兔子便没了力气,瘫在原地。
    然后那黑乎乎的傢伙扑过去,咔嚓一口咬住兔子后颈。
    那兔子吱儿的一声惨叫,四肢乱蹬了几下,便不再挣扎了。
    紧接著,那黑乎乎的东西,叼起来兔子,朝著沈国栋他们的方向看了眼,扭身跑了。
    “国栋,刚才那是不是狼獾?”
    直到那黑乎乎的额傢伙没影儿了,孟德林才回过神来,忙问道。
    “嗯呢,是狼獾,没想到这荒草甸子附近,竟然还有狼獾,闹不好跟上回的那只是一家。”
    沈国栋看的清楚,那黑乎乎的动物,就是狼獾。
    “那你刚才咋不开枪打它呢?”赵双喜不解的问。
    “打那玩意儿干啥?皮不能卖,肉不能吃。
    而且那东西还记仇,万一咱一枪没能给它打死,这几天咱就不用好好打猎了,它准给咱搅合黄。
    这要是一只马鹿,或者抱子啥的,还值当跟它较劲,一只兔子,实在不值当”
    。
    沈国栋笑著摇摇头,为了一只兔子,得罪狼獾,不太划算。
    狼獾那东西报復心也挺强的,要不然老胡能被狼獾熏晕么?
    这玩意儿打了又没啥用处,还是少招惹为妙。
    赵双喜和孟德林听了,点点头。
    “哎,国栋,你说这只跟之前咱打的那只是一家,那这只应该是个母的吧?
    那会不会有小崽子?这要是能找著狼獾的窝,抓俩小崽子回去驯养,能不能行?”
    孟德林突发奇想,问沈国栋。
    沈国栋被问的一愣,“我也不太清楚。
    据我所知,鄂伦春的猎户,確实有驯养狼獾打猎的。
    或许能行吧?不过,这东西一身臭气,咋养啊?
    搁家里养?它要是放个屁,不得把全家都给熏晕过去啊?
    我觉得,养狼獾,还不如养山狸子呢。好像也有人养山狸子打猎的。”
    相比於狼獾那臭烘烘的傢伙,沈国栋还是更喜欢可可爱爱的小猞猁,那俩毛糰子多好玩啊。
    “走吧,咱们去前面那沟岔子,下几个野鸡套子去,指不定明天早晨,就能有野鸡吃了。”
    三个人说说笑笑的往前走,沈国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沟岔子,说道。
    从荒草甸子往他们搭窝棚走的半路上,有个沟岔子。
    那沟岔子里头不少山刺玫秧子,山刺玫夏天的时候开粉红色的刺玫花,花落了之后会结果,就是刺玫果,当地人叫刺么果、刺挠果。
    这刺玫果秋天成熟后是红色的,有的干透了会掉,有的不落。
    冬天里白雪覆盖,一些鸟类没有別的东西吃,就以刺玫果为食。
    来的时候路过这儿,沈国栋瞧见有野鸡从那儿飞起来。
    但是老洋炮在窝棚那边,没带,加上当时他们拿了不老少东西,夹子、捉脚啥的都挺沉,就没耽误。
    这会儿其他东西都埋伏在荒草甸子了,沈国栋手里就剩下些野鸡套子,索性过去,下几个套子试试。
    出来打猎,就是有啥划拉啥,不挑。
    赵双喜他们自然不反对,於是三人就进了那沟岔子,在周围下了十几个套子。
    这些都完事儿了,三人回到窝棚处,跟冯立民他们一起动手,弄点儿吃的,然后休息。
    这边不像鬼子岭那头猛兽那么多,沈国栋他们在周围也只发现了犯子、鹿等食草动物的足跡,顶多就是下午遇上的那狼獾。
    因此,他们也没有大费周章的在窝棚周围弄太多机关,只下了俩炸子,窝棚门口下了俩夹子,也就那么地了。
    这一晚出奇的平静,眾人都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晨起来,大傢伙儿没著急做饭,反而先去遛套子。
    沟岔子里头,沈国栋他们下的野鸡套子果然有收穫,抓到了一公两母三只野鸡。
    那公野鸡身上的羽毛特別漂亮,赵双喜一看,就说把公野鸡的尾羽留著,回去给沈秀云。
    “得得得,我们知道,你跟秀云好,可你也不用成天掛嘴边儿上。
    瞅你那点儿出息,將来结了婚,也是个怕媳妇儿的。”冯立民听的直皱眉,忍不住开口说道。
    “你懂个屁啊,自己媳妇不疼,还能疼別人去?
    切,我就乐意怕媳妇,咋地?”赵双喜丝毫不在意,反倒引以为傲。
    他们家都这样,他爹宠著他娘,几个哥哥也宠嫂子,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好著呢。
    不像有些人家,张嘴闭嘴的嫌弃媳妇,成天鸡飞狗跳的,不知道那日子过的还有啥意思。
    “你也不用说我,哼哼,等你结了婚,估计也不比我强到哪里去。”
    赵双喜斜了冯立民一眼,说道。
    “呸,你当我跟你似的,那么没出息啊?”冯立民也毫不客气的回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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