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发生肾么事了?(感谢!加更一章)
    “啸天,你特喵太牛逼了吧?!”
    林宇辰目瞪口呆,很快明白过来,啸天肯定发现了什么目標。
    不过,那种奇特的警报性鸣叫,暂时还不清楚苍鹰是看到了哪种动物,才会做出这种反应。
    他来不及多想,立刻蹲下身子,藉助树木掩护快速靠前,很快来到一处山坡顶,当即顺著啸天紧盯的方向望去。
    果不其然,在陡峭山坡的另一侧,山谷底部能看到十来个深褐色的身影,正是一群野生梅花鹿。
    以林宇辰的估算,自己与这群鹿的距离尚远,最少超过三四百米,远超苍鹰的有效扑击距离。
    “好机会!”
    他暗暗欣喜,取下弓箭,准备猫著腰,偷偷摸摸迂迴靠近,等凑近百米之內,或许可以试一试运气。
    当然,机会很渺茫,野生梅花鹿太机警了,奔跑速度也非常快,別说是弓箭,就算是五六半步枪,枪法不是出类拔萃,估计也很难打到。
    此时,远处的大群野鹿正在悠閒吃草,每当风吹过时,鹿群都会安静下来,不断抬头张望,极为机警。
    为首的,是一头体型壮硕的雄鹿,肩高一米多,头上有一对醒目的狰狞鹿角,如虬结的树枝,估计体重不下两百多斤。
    它低头啃草时,耳朵竖成尖三角,时刻转向风吹来的方向,时不时就会抬头左右张望。
    忽然,当苍鹰发出鸣叫时,林宇辰刚刚出现在远处的坡顶。
    不一会儿,为首的雄鹿驀地昂起头,短促地发出一声“呦”的示警,声音尖锐又急促,隨即它撒开四蹄,猛地逃窜而出,如离弦之箭。
    嗖嗖嗖!
    鹿群立刻骚动起来,十多只梅花鹿如惊弓之鸟,瞬间四散而逃,带起一连串残影,很快窜入各个灌木丛深处,彻底跑没了影。
    “臥槽!这就全部逃走了?我的鹿呢?跑哪了?!”
    “马老师,发生肾么事了?!”
    山坡顶,林宇辰傻了眼,刚走出不到七八步,没想到自己的踪跡就暴露了。
    鹿群:有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小伙子,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所以我们赶紧溜了溜了~
    好傢伙,这些野生梅花鹿也太机警了吧?
    下一秒,林宇辰似乎想到什么,赶紧抬起手,感受一下风向,立马给自己一巴掌,脸都差点绿了,懊恼道:“哎呀!我这猪脑子!我刚才怎么站在上风口?!鹿群又不傻,嗅到了我身上的气味,能不逃吗?!”
    林宇辰很无奈,抓了抓头髮,暗骂自己傻叉,只好吹响口哨,將鹰儿召回。
    一般而言,打猎时,猎人应该儘可能站在猎物的下风口,要让风从猎物吹向你的方向0
    但他刚才因为太激动,竟然犯下大忌,一不小心就站在鹿群的上风口,彻底暴露了自己。
    要知道,很多野兽的嗅觉比人类灵敏成千上万倍。
    所以,即使刚才野鹿完全看不到敌人,一闻到人的气味,还是第一时间地逃走了。
    林宇辰刚才犯了常识性的错误,此时极为懊恼,並將这次的教训牢记於心,下次绝不能再犯。
    以后再发现猎物,必须提前靠近下风口,让气味从猎物背后吹向他,自己的气味就能隨风吹向相反的远处,如此才能大大降低被发现的机率,提高狩猎的成功率。
    “唳!”听到呼唤指令,苍鹰立刻跃下枝头,在半空盘旋几圈,隨即贴地飞行,轻巧地飞回左手皮套上。
    “啸天,刚才表现不错!咱们再接再厉!”
    想通之后,林宇辰立马变得高兴,摸了摸小傢伙的羽毛,又取出新鲜肉条,当做是刚才成功递进追踪的奖励。
    接下来,他继续如法炮製,重复之前的训练过程,指挥著苍鹰,继续沿著野鹿群逃跑的方向追去。
    不得不说,啸天確实很聪慧,学什么都很快,让人嘆为观止。
    接下来大半个小时,一路诱导著苍鹰,持续朝前深入追踪了一段区域,可惜没能再找到鹿群。
    林宇辰知道过犹不及,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迈太大容易扯著蛋。
    今天的训练目標已经超额完成,能让鹰儿学会依循痕跡和主人指令,进行定向搜寻,並成功发现远距离目標。
    现在想一想,简直有点不可思议,太神奇了!
    之后,眼见天色不早,林宇辰乾脆召回啸天,左手架鹰,开始快速往山下赶。
    趁还有时间,临下山前,他还划拉了一些野菜、野果,也算是没白来一趟。
    今天虽然没有放鹰狩猎,没抓到一只猎物,但自己却非常高兴,对啸天的表现无比满意。
    林宇辰一路溜溜达达,扛著柴禾,將苍鹰收入仓库空间,在天黑之前,赶回了自家院子。
    今天的强化训练非常成功,接下来只要每天加强训练,一切將步入正轨。
    相信用不了太久,凭藉啸天的十足灵性,肯定可以掌握远程追踪、搜寻猎物的高阶技巧!
    时间匆匆流逝。
    次日。
    中午时分,收工的铜锣声响起。
    林宇辰擦了把额头热汗,与几个大妈大婶打了声招呼,隨即与张若楠三女说说笑笑,一路返回自家院子。
    得益於苍鹰的给力,最近肉食相对比较充足,午饭还挺丰盛。
    有一盘野鸡炒酸菜,鸡肉丝与东北酸菜同炒,酸菜解腻,鸡肉鲜香,吃著酸爽又开胃,风味独特。
    林宇辰嘴馋得很,还用弓箭射杀的松鼠肉,与黄豆酱、辣椒酱燜煮。出锅后酱香浓郁,咸辣適中,特別下饭。
    主食是老三样,大碴子粥,玉米饼子,黑窝窝头。
    没办法,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自己的仓库空间里,最多的就是粗粮,还能吃几个月。
    至於白面、大米等细粮,上次完工宴用掉不少,没多少存货了。
    林宇辰还准备留一些备用,下次去县城再到黑市转转,看能不能多买一点,省得过年过节都吃不到饺子。
    除此之外,再搭配昨天陈大婶母女送来的酱菜、咸菜,比如酱茄子、薺菜疙瘩。
    这一顿午饭,花样还不少,他胃口大开,吃得特別香,心里充满幸福感。
    只觉整个上午的劳累,似乎都缓解了许多。
    淡淡的日常幸福,最让人陶醉,很容易忘记烦恼。
    吃饱喝足之后,林宇辰泡了一碗野菊花茶,端著搪瓷缸子,在大榆树下溜达著,准备消消食儿。
    等一会,自己还要抓紧时间,继续进行小说创作呢,中午可不能休息太久。
    “咚咚!”
    就在此时,院门外传来敲门声。
    “等一下,就来!”
    林宇辰有些纳闷,放下搪瓷缸子,赶紧走过去开门。
    吱呀一声,院门外竟然站著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看面相,有点像缩小版的梁晓芳。
    小女孩很乖巧,眼睛很大,透著股机灵劲儿,梳著两个细细的黄毛小辫,看向他的眼神有些怯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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