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卷子胆子大,瞅准机会上去咬了一口猪王的后腿,立马又闪开。
    猪王被激怒了,猛地甩了一下巨大的脑袋,那两根白森森的獠牙擦著小卷子的肚皮划过去,险些给它开膛破肚。
    “卷不捲!回来!”何耐曹大吼一声。
    他已经从高坡上站了起来,莫辛纳甘步枪稳稳抵在肩窝。
    脑海中的雷达瞬间锁定猪王那团巨大的红色光点。
    距离一百二十米。
    猪王的速度虽然快,但在酒精的作用下,比正常状態还是慢了三成。
    何耐曹屏住呼吸,周围的嘈杂声仿佛瞬间远去。
    他的右眼透过准星,锁定猪王那颗硕大的脑袋。
    眉心偏下两指。
    这是野猪头骨最薄弱的地方。
    “砰!”
    枪膛里喷出一团火光,子弹撕裂空气,带著尖啸声钻了出去。
    狂奔中的猪王脑袋猛地往右一歪,就像被一柄无形的大锤狠狠砸中。
    四百五十斤的身躯瞬间失去平衡,前蹄重重跪在地上。
    巨大的惯性带著它往前滑行了四五米,在泥地上犁出了一道深深的沟壑。
    轰!
    猪王庞大的躯体最终轰然倒下,砸得地面都跟著颤了颤。
    它抽搐了两下,鼻孔里喷出一股粗气,彻底没了动静。
    枪声在山谷里渐渐消散。
    沟里只剩下零星的猪叫声和汉子们沉重的喘息声。
    何耐曹放下枪。
    雷达十五个红色光点,全灭。
    一个不剩。
    “干得漂亮!”许兴华一巴掌拍在何耐曹肩膀上,激动得直哆嗦,“阿曹,你这枪法神了!四百五十斤的炮卵子,还是移动的状態,一枪爆头!”
    “许哥,你也不赖啊!”何耐曹笑著道。
    十五头野猪,大的像座小山,小的也有八九十斤,横七竖八躺在泥坑里、草丛边,七零八落。
    小恆从前头跑过来,满脸通红,兴奋得直跺脚:“阿曹哥!十五头!全撂倒了!一个没跑!哈哈哈哈......”
    何爹扛著枪走过来,听到这话,仰头哈哈大笑:“今儿晚上这仗打得真漂亮,哈哈哈哈......!”
    何耐曹给大伙儿散烟。
    汉子们接过烟,凑到火把跟前点上,三三两两蹲在地上,瞅著这壮观的场面,一边抽菸一边歇口气。
    老吴提著扎枪走过来,喘著粗气:“哎哟喂,可要了我的老命了。这猪劲儿太大,差点把我拽沟里去。”
    许兴华乐了:“吴叔,你那解剖的手艺用上没?”
    老吴摆摆手:“別提了,黑灯瞎火的,我哪找得准穴位?就瞎扎了一通,好在它喝醉了,不然我这把老骨头今天非散架不可。”
    张猎户站在一头两百斤的野猪旁边,干了大半辈子猎户,大木山里什么阵仗没见过?
    可今天这场面,真把他镇住了。
    十五头野猪,就这么干脆利落地全收拾了。
    最关键的是,一个伤亡都没有。
    ...........................
    半晌后,小恆又跑了一圈回来,站到何耐曹跟前匯报。
    “阿曹哥,都查清楚了。咱们这边全须全尾,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何耐曹点点头:“行,人没事就好。”
    他弯下腰,伸手揉了揉凑过来的毛不捲的脑袋,又拍了拍小卷子的脊背。
    “好伙计,今晚记你们一功,回去加餐啃大骨头。”
    两条狼青摇著尾巴,呼哧呼哧喘著气,围著何耐曹转圈。
    应该是不满何耐曹加骨,应该加肉。
    就在这时候,山下传来一阵嘈杂的声响。
    枪声一响,在山下等候的冯叔就按捺不住了。
    他带著后勤人员和闻讯赶来的村民,举著火把往山上冲。
    二十多號人,举著火把在黑漆漆的山道上跑,远远看过去,就像一条火龙顺著山坡往上爬。
    “快!都跟上!”冯叔扯著嗓子喊。
    他第一个衝到沟口,双手扶著膝盖,大口大口喘著粗气。
    “阿曹......咋样了?伤著人没?”冯叔一边喘一边抬头往沟底看。
    这一看,冯叔整个人愣住了。
    火把照得沟底亮堂堂的。
    满地的野猪尸体,血水混著泥水流了一地。
    后头跟上来的村民也全都傻了眼。
    短暂的安静过后,消息在人群里轰然炸开。
    “十五头!全打死了!”
    “我的亲娘咧!一个没跑!”
    “......”
    满山都是喊声。
    村民们举著火把,呼啦啦全涌进沟底。反反覆覆查数的人越来越多。
    “一、二、三......哎哟,这头真大!”
    “这得多少肉啊?”
    许多人围著那头猪王的尸体,左看右看,拍大腿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炮卵子,怕是得有四百多斤吧?”
    “四百斤?你瞅瞅这身板,五百斤都打不住!”
    “阿曹这脑子咋长的?用酒糟灌野猪,这招绝了!”
    何爹站在人群外头,背著手,脊樑挺得笔直。
    听著周围村民的惊呼和夸讚,何爹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很自豪。
    “老何,你家阿曹又一回立大功了!”旁边一个老汉凑过来。
    何爹摆摆手,装作不在意:“嗨,这小子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好。”
    话是这么说,那腰板却挺得更直了。
    冯叔终於喘匀了气,迈步走到何耐曹面前。
    他没说话,直接伸出手,重重拍了拍何耐曹的胳膊,然后用力点了两下头。
    佩服阿曹,这不是一次两次了,是很多很多次,都不知道怎么佩服好。
    “叔,喝口水。”何耐曹把腰间的水壶递过去。
    冯叔接过来,咕咚咕咚灌了两口,抹了抹嘴:“阿曹,啥也不说了,你就是屯子的主心骨。”
    何耐曹笑了笑,接过水壶自己也喝了两口,然后把莫辛纳甘步枪往肩上一掛。
    他刚一转身,就瞅见方清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他右后方半步的位置。
    方清秀手里倒提著那把砍柴刀,刀刃上全是血。
    她身上也溅了不少血点子,脸上却乾乾净净,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红莲走过来,看到方清秀身上的血,嚇了一跳。
    “秀子,你伤著没?”红莲赶紧拉住方清秀的胳膊上下打量。
    方清秀摇摇头:“砍了三条腿。”
    何耐曹喳了喳嘴,这妹妹......是真狠啊。
    別人拿长杆扎枪在上面捅,她倒好,拎著把短柄柴刀下去砍猪腿。这要是野猪发疯回头拱一下,那可不是闹著玩的。
    “下次別这么干了,危险。”何耐曹压低声音交代了一句。
    方清秀没吭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手里的柴刀攥得紧紧的。
    何耐曹无奈地摇摇头,转头扫了一眼闹哄哄的人群。
    脑海中的雷达一直开著。
    余光里,他注意到一个金色的光点停在人群边缘。
    那是张冲。
    张冲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围著野猪看热闹,而是站在火把照不到的暗处。他把脸扭向另一边,半个身子藏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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